校教〔2010〕11号
2010年7月28日,山西省教育厅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晋教高〔2010〕7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我校课堂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充分认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重要性。高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社会各方面都对高校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建设,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要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牵头、院系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
2.进一步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保证基本教学要求,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各学院要控制大班上课人数,根据我校实际,公共必修课班容量一般不超过四合班(每班30人左右),其中,公共外语课班容量不超过二合班。如系三、四合班上课,则需要以单班进行辅导课。
3.深化教学内容改革。要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新理论和新技术要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中。要积极推动研究型教学,培养计划中要增加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从第一学年开始,基础性、理论性或前沿性比较强的课程应开设研讨课,并逐年增加比例。
4.大力推进教学方式的改革。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参考资料,多采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多种学术观点并开展讨论,追踪本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提高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加大教学信息化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多媒体。一方面,教师要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要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按照教育规律和课程特点,围绕主讲课程开发创新性的教学资料,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要规范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安排,合理穿插使用,切不可过度依赖多媒体。要鼓励和指导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坚持教授上讲台制度,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教学。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的要求,坚持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每学年为本科生讲一门教学培养计划中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授课学时不得少于32学时。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给本科生上课,将转聘为其他职称系列或转岗。
7.要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并完善学生课堂教学评价制度、领导听课制度、同行评议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意见反馈制度,构建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完善《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大力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要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或晋升教师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对于教学效果不好、教学精力投入不足、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要按照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理,严重者不得继续聘任其从事教学活动。
8.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度。不仅要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更要重视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系。建立青年教师试讲制度,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9.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建立和完善教材编写、评审、选用和监管制度,严把教材质量关。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扩大新版教材使用比例,使用教育部规划教材的比例应不低于80﹪,使用近三年出版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对于信息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和可比性强的学科,可以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确属教学适用的需要而自编教材的,必须经过校教材编写委员会审核通过。要坚决杜绝问题教材进入课堂。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