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10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资料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一、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封面须使用教务处制定的格式填写。 2.课程设计完成后,按照:封面—任务书—说明书—图纸的顺序进行装订上交(大张图纸不必装订)。 3.指导教师在每份课程设计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提交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二、实验、实践教学 1.实验、实践报告封面须使用教务处制定的格式填写。 2.指导教师在每个实验、实践报告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提交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三、实习工作 1.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须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学生的实习报告; (2)教师的实习总结; (3)实习任务书; (4)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2.指导教师在每个学生的实习报告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 3.学生分散实习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实习。实习完成后,指导教师收回实习报告,给予成绩评定。 四、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必须使用太原理工大学统一格式。 2.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编写规定》填写、装订、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5)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6)其它附件。 3.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须统一使用校印刷厂提供的样式。 五、课堂教学 1.试题应采用教务处制定的命题格式,并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考核方式”、“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要求执行。 2.卷面成绩、成绩单上的成绩以及综合系统上的登录成绩三者应一致。 3.卷面只标注得分,不标注扣分。 4.各大、小题前必须记有得分,不得分标注“0”分,大题合计分要标注在题头处。 5.试卷不能有“√”“×”等记号,在应扣分的地方要用红笔标注“——”(下划线)标示,对于不好操作的特殊题目不需要标示。 6.合分、移分要求准确。 7.所有考试课程须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教务系统提供的成绩单; (2)学生试卷; (3)考场报告单; (4)教学概要、日志、小结; (5)试卷分析; (6)答案及评分标准; (7)空白卷。 8.归档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按班装订即可,每班试卷前,附成绩单及考场报告单各一份; (2)试卷分析要使用教务系统提供的试卷分析报表; (3)教学概要、教学日志、教学小结的填写(签字)应完整、规范; (4)空白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如标准答案直接做在试卷上,可以不要空白卷; (5)对以绘画、设计、创作等为主要教学内容的课程,归档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并提供具体的评分细则。 9.所有课堂教学归档材料的提交应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 六、说明 1.以上教学资料存放至各学院教学档案室。 2.允许有条件的学院实现教学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3.试卷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其他文档资料不得少于3年。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