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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

矿业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细则


进一步深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校教〔202410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1、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璞、王开

组员:高妙玲、刘宏伟、刘生玉、李建忠、王然风、郭育霞

2、对学生成长和发展进行指导是每个教师应当履行的教育职责,凡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学院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3、本科生导师可由各专业教师单独担任,也可以组建导师团队,即由多名教师组成团队合作指导,或聘请行业企业人员、优秀校友等参与指导。

4、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专业教师应政治素质过硬,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熟悉教育教学规律,自觉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较好活动组织能力。

5、导师应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对学生进行全过程指导。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交流,立德树人,共同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激发学生创新潜能,培养高素质人才。

导师职责:

1)思政教育: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2)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规划,指导学习方法和技巧,传授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并答疑解惑。

3)科研训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根据兴趣和能力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对毕业班学生,应及时了解就业动态,积极推荐学生就业、考研或出国深造。

6、导师聘任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教师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每位学生原则上只配一名导师或一个导师团队,经学院审核后聘任,并报教务部备案。

7本科生导师工作每年考核一次,由学院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导师续聘、项目评审、年度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8、学院要在学生管理方面实施引导性措施,引导学生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指导和帮助。

9、各系应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经验交流,研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持续改进。

10本科生导师制从2024级学生开始实施

本细则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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