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矿业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矿业工程学院现有采矿工程(含煤炭智能化方向)、矿物加工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共 3个本科专业,这些专业均实践性较强。
毕业设计(论文)是在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之后进行。目的是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知识综合起来,灵活运用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手册,合理、有效地解决工程中的具体问题,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 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学生完成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重要标准,对于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素质、能力转化,培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组织 管理工作,特制订《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 、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及职责
各专业所在系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委员由支部书记、系副主任与教研室主任担任,委员中至少要有一名企业导师。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原始资料和科研任务,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方向;审定毕业设计大纲;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分组;安排毕 业设计(论文)的进度。
2、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及实施细则,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毕业设计过程中,进行开题、中期答辩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4、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5、负责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把关。
6、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于答辩结束一周内上交。
二、选题要求
1、拟定选题时,要按照毕业设计大纲要求,结合现场生产实际,且原则上应与教师本人教学和科研方向一致,内容应尽可能完整,力争使学生受到较全面 的综合训练。应做到一人一题,杜绝雷同。
2、依托工程实践的选题不得少于80%,认证通过和准备认证的专业原则上工程实践选题为100%。
3、在第7学期末对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并公布选题。
4、指导教师提供大于120%数量的题目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提出选题,并在该学期结束时确定学生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得更改。
5、各专业根据专业性质与工程实践结合度确定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选题,分两种类型:
第一类型:毕业设计。总字数不少于30000字符的说明书,同时完成一篇本 专业外文文献的翻译(不少于10000字符);
第二类型:毕业论文。总字数不少于30000字符的论文,同时完成一篇本专 业外文文献的翻译(不少于10000字符)。
说明: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者必须撰写与毕业设计相关的专题小论文(不少于3000字)1篇。
6、指导老师提供的毕业设计任务书要经教研室审定,保证工作量、图纸数量等满足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同时选题难度、工作量要保证学生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按时完成,最后由教研室报毕业设计指导委员批准执行。
三、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教风严谨、学术业务水平较高、有实践教学经验的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是保证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前检查等,完成论文评阅。指导期间每周必须对本组指导学生(保证除正常值班外)至少1~2次指导,并对本组学生选题、方案正确性、论文及图件质量负责。
3、各系应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指导教师的考勤制度,并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
4、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全程跟踪,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开题和最终 毕业设计是否满足毕业设计大纲的要求等。
5、指导教师应对本组指导学生严格执行太原理工大学请、销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报告,交由系、学院作出处理。
6、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根据当年毕业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原则上不超过10人。
7、对刚入职不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如愿意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为其配备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本年度毕业答辩结束后,写出指导毕业设计心得体会,同时各系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对其指导情况 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次年独立指导毕业设计,并在指导学生人数上适当增加;不合格者,次年为其指定毕业设计导师;连续三年不合格者,取消其指导毕业设计资格。
四、学生要求
1、除学生因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出差)外,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系规 定的地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制度,学生出勤(纪律)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日常出勤考核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中体现并留有记录。
2、严格执行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制度,未按规定提交开题、中期检查报告、论文评阅书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3、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
(1)抽检对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抽检方式及比例。
论文质量抽检分内容质量审核和文字复制比检测,采取随机抽检方式。内容质量审核比例不低于本专业总人数的3%。文字复制比检测比例不低于本专业总人数的20%。教务处分别按3%和20%的比例公布抽检名单。学院可在此基础上 增加抽检人数,力求内容质量审核与文字复制比检测的名单不相重叠。
(3)抽检工作办法
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专业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论文内容质量审核名单,组织专家根据本专业的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论文质量审核,对所审核论文做出合格或不合格认定,并出具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毕业设计(论文)分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两种情况进行查重。
毕业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65%;65%~75%需进行二次查重,再次查重后在65%以内方可答辩;超过75%的毕业设计,由系组织专家进行质量审核,并出具毕业设计质量认定书。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质量认定结果有异 议的情况下,可由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书面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请复议。学院将所有抽检毕业设计的认定结果汇总后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25%~45%二次查重,再次查重后在25%以内方可答辩;超过45%的毕业论文,由系组织专家进行质量审核。毕业 论文作者或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认定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由毕业论文作 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书面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请复议。学院将所有抽检毕业论文的认定结果汇总后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4)抽检结果处理
学生处理:学院最终认定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责成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重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
教师处理:指导教师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学院约谈 指导教师;连续两年出现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情况,应予院内通报并取 消其今后三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5)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坚决要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质量审核工作的专家要公平公正、独立 客观地完成审核工作。
4、各系必须按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按照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进行论文撰写,按照学校装订要求进行装订,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关图纸。
5、学生在答辩前一周提交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开题由指导教师负责,相关报告交系备案。评阅工作由系统一组织安排。
五、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时间应根据每学年学生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各专业自行确定时间。
2、中期检查成绩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中加以体现并留有记录。
3、各专业根据大纲要求制定中期检查评分细则并填写中期检查表(附后)。
六、答辩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各系(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成立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委员以上组成,至少有一名企业导师参加,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实行导师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与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答辩组组长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外聘教师担任。
3、答辩全面考核学生基本理论、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写作与工程绘图、沟通能力,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可采用综合答辩、单项能力考核配合综合答辩等多种方式。
4、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答辩成绩应根据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进行给分。
5、学生在答辩前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认真总结和复习,对设计中的不足做到心中有数,并编制好汇报提纲。
6、答辩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分。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可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中期检查成绩和 毕业答辩成绩等四部分构成,各成绩比例参照学院指导标准各系(专业)自行制订,各单项成绩及总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评定。毕业设计(论文)优秀人数≤15%。各环节成绩评定均应有评定标准。
学院指导标准:指导教师成绩(15%)、评阅教师成绩(15%)、中期检查成绩(10%)、毕业答辩成绩构成(60%),各单项成绩及总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评定。
八、教学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学生,可随下一届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开题检查、中期检查表及成绩评定表等采用学校或学院统一格式。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等资料各系保存备查。
3、毕业答辩结束后,各专业向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归档内容包括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 (论文 ) 成绩评定表,学生已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含任务书、说明书、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实验报告、计算程序资料和中英文翻译等)、图纸等,存期5年。
九、质量保障
1、根据“矿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毕业设计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由三级机构组成:学院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机构、系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机构、教研室(教学团队)工作机构。学院成立教学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
2、学院督导组负责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监控、督查、指导,确保质量。
十、系统化管理
自2020年3月起,毕业设计(论文)实行系统化管理。学生与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学院督导组评定无问题后,教学秘书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导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教师随后在系统中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外文译文、文献综述等资料。教师在此过程中须密切关注所指导学生的进度,对其进行指导、审核,并在系统中提出学生在每一环节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最终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等待教学秘书进行文字复制比查重,超限者退回修改后等待二次查重,直至通过。查重通过者在指导老师安排答疑后方可进行毕业答辩。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矿业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