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学院工会费用管理使用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5-05-28浏览:
为了合理管理使用学院工会费用,特制订如下办法: 一、来源 1、学院收缴的工会会员费。 2、学校工会下拨的有关费用。 二、管理 1、所有的费用均由校工会管理。 2、学院根据费用支出需要报销。 三、使用范围 1、慰问生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组织落实,院系有关领导参加) 2、对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进行慰问。慰问金500元,花圈2个200元(代表学院及系)共计700元。(由各分工会组织落实,院系有关领导参加,同时负责学校慰问金及花圈的办理) 3、按交会费人员10%比例给各分工会发放生日蛋糕券。 4、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5、各分工会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活动前需向院工会书面申报活动内容及经费预算。 6、兴趣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矿业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