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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关于庆祝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 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5-12 00: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0周年,总结经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的重点和条件

2008年以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基层先进集体和个人。包括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和个人。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包括理论学习,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建党征文,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党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创先争优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事迹突出,在所属单位或全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师生赞誉。积极参加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如,红歌演唱、征文、党史竞赛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刻苦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党建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积极组织并参加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如,红歌演唱、征文、党史竞赛等)。

二、表彰名额

1、推荐高校工委表彰2个(集体、个人);

2、推荐学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3、学院党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34名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4、各党支部推荐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教工支部
自愿申报
3
1 (机关支部2)
各学生党支部
自愿申报
2
1


5、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6、所有推荐对象,如没确定参加红歌比赛或党史竞赛的,需在5月16日10:00前把征文电子版交党政办郝书平。

三、评比表彰的方法步骤

1、支部民主推荐;   

2、学院党委研究并公示;

3、所有推荐对象均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和表彰预审表,并电子版。对应表彰预申表在学院网页中下载。报高校工委材料5月19日前交,报学校材料在5月31日前交党政办郝书平。

                              中共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1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