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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选任团委副书记有关工作通知

时间:2017-12-20 00: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岗位:团委副书记

二、职数:1

三、职位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规矩意识强,由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业务素质高,集体观念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中共正式党员,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研究生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有团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任程序:

1、2017年12月18日-20日学院制定实施方案,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学院公布。

2、12月21日--25日到学院报名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规定时间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单位考核期年度考核证明到矿业学院学工办(团委)办公室田韶华处(6018074)报名,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资格;报名情况在学院公示栏(致明楼三层)公示。

3、民主推荐。(12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参加民主推荐范围:学院三办、团委工作人员及各系(中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少于30人。

2)谈话推荐范围:学院副科以上干部及辅导员等人员。

3)非矿业学院报名人员,其所属党组织也应组织一次民主推荐,供我院党委参考。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院党委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德能勤绩廉特长缺点)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酝酿建议人选。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后,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规定格式书面报组织部。

五、其他有关指导思想、选任原则、纪律要求等,执行《太原理工大学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


矿业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