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团委副书记
二、职数:1
三、职位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规矩意识强,由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业务素质高,集体观念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编在职在岗(干部),中共正式党员,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研究生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有团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任程序:
1、2017年12月18日-20日学院制定实施方案,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学院公布。
2、12月21日--25日到学院报名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规定时间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单位考核期年度考核证明到矿业学院学工办(团委)办公室田韶华处(6018074)报名,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资格;报名情况在学院公示栏(致明楼三层)公示。
3、民主推荐。(12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参加民主推荐范围:学院三办、团委工作人员及各系(中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少于30人。
2)谈话推荐范围:学院副科以上干部及辅导员等人员。
3)非矿业学院报名人员,其所属党组织也应组织一次民主推荐,供我院党委参考。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院党委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德能勤绩廉特长缺点)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6、酝酿建议人选。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后,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规定格式书面报组织部。
五、其他有关指导思想、选任原则、纪律要求等,执行《太原理工大学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
矿业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