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10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资料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一、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封面须使用教务处制定的格式填写。
2.课程设计完成后,按照:封面—任务书—说明书—图纸的顺序进行装订上交(大张图纸不必装订)。
3.指导教师在每份课程设计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提交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二、实验、实践教学
1.实验、实践报告封面须使用教务处制定的格式填写。
2.指导教师在每个实验、实践报告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提交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三、实习工作
1.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须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学生的实习报告;
(2)教师的实习总结;
(3)实习任务书;
(4)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2.指导教师在每个学生的实习报告上都要有评语,成绩评定(用红笔)按百分制计分。
3.学生分散实习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实习。实习完成后,指导教师收回实习报告,给予成绩评定。
四、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必须使用太原理工大学统一格式。
2.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编写规定》填写、装订、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5)一份打印版成绩单;
(6)其它附件。
3.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须统一使用校印刷厂提供的样式。
五、课堂教学
1.试题应采用教务处制定的命题格式,并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考核方式”、“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要求执行。
2.卷面成绩、成绩单上的成绩以及综合系统上的登录成绩三者应一致。
3.卷面只标注得分,不标注扣分。
4.各大、小题前必须记有得分,不得分标注“0”分,大题合计分要标注在题头处。
5.试卷不能有“√”“×”等记号,在应扣分的地方要用红笔标注“——”(下划线)标示,对于不好操作的特殊题目不需要标示。
6.合分、移分要求准确。
7.所有考试课程须提交如下归档材料:
(1)教务系统提供的成绩单;
(2)学生试卷;
(3)考场报告单;
(4)教学概要、日志、小结;
(5)试卷分析;
(6)答案及评分标准;
(7)空白卷。
8.归档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按班装订即可,每班试卷前,附成绩单及考场报告单各一份;
(2)试卷分析要使用教务系统提供的试卷分析报表;
(3)教学概要、教学日志、教学小结的填写(签字)应完整、规范;
(4)空白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如标准答案直接做在试卷上,可以不要空白卷;
(5)对以绘画、设计、创作等为主要教学内容的课程,归档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并提供具体的评分细则。
9.所有课堂教学归档材料的提交应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
六、说明
1.以上教学资料存放至各学院教学档案室。
2.允许有条件的学院实现教学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3.试卷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其他文档资料不得少于3年。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