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政工作 > 制度建设 > 正文

中共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入党联系人制度

时间:2010-05-22 19:33:00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党支部能够广泛地收集意见,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准确地分析和有效处理,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后,各支部要指定联系人,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能够在党支部周围积极地进行学习提高,也使党支部的工作确实地深入人心。特制定入党联系人制度:

1、每名党员负责1——2名培养考察对象,具体地进行指导、考察与培养;

2、确定了联系对象之后,党员必须尽快找到所联系人谈话,并在掌握其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记录;

3、在支部统一部署下,联系人定期对所联系人的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并对其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多方面了解群众反映。

4、在支部大会确定预备发展对象时,联系人应对所联系人所有材料进行详细的核实,并对其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提出重要的参考意见;

5、所联系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员要及时、规范地收集整理各方面材料,为组织发展作好前期准备;

6、联系人工作不仅是对培养考察对象的监督过程,也是促进党支部成员自身学习,自我检查,自我提高的过程,所以联系人必须认真、细致地工作。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