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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召开党委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实施办法

时间:2010-06-10 10:23:00  作者:  浏览次数:

201067下午,矿业工程学院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学党委和校纪检委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相关细节,做好宣传、组织、监督各个环节。会议强调,全体共产党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学校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起到监督和自我规范带头作用,对照《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禁止,52条不准”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分析在廉洁从政、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做到以下8个严禁:一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领导干部不准在所分管的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二是严禁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不准个人违规干预和插手学校的基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活动。三是严禁个人违规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活动。四是严禁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五是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学校有偿中介活动;领导干部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不准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兼职。六是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称、学历学位。七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方面提供便利。八是严禁借婚丧嫁娶、寿诞宴请等大操大办敛财。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薛武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