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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0-05-22 19:35:00  作者:  浏览次数:


矿 业 工 程 学 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校办[200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学校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院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从学院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以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完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事前问责,事后责任追究”制,健全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安全工作管理精细化;提高人防技防水平,提高安全事故防治能力;实施安全责任追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院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院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姚 极 赵阳升

副组长:刘鸿福 周安朝 薛武杰

成 员:贾俊峰 阎晋文 张 耀 田取珍 赵耀江 曾凡桂

张 锦 王怀法 李 义 张 伟 樊行昭 弓培林

胡海峰 李志红 张世平 余 哲 宋选民 李元星

郭晨华 石洪涛 田韶华 王 慧 学生会主席

(二)工作职责:

1、经常研究部署本院安全工作,对学院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并督促学院各单位任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

3、负责健全学院的安全组织,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4、负责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工作,负责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负责学院经常性防火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6、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各重点部位、岗位的消防责任人,负责与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学生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7、负责学院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凡组织营业、营利性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谁主办,谁负责”,做好节假日期间和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8、负责对学院的安全检查经常化,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或接到隐患通知,及时整改。

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学院建立以党委书记、院长负责,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分管,各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系主任、支部书记、实验中心主任、教师、学生辅导员、班级导师、学生会、学生年级组织实施的安全工作网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代表领导组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具体分工:

1、领导分工:

总体安全稳定 姚 极 赵阳升

研究生教学、科研 刘鸿福

本科教学、实验室 周安朝

团学、工会 薛武杰

2、部门分工:

党政办公室 贾俊峰

教科办公室 阎晋文

学生办公室 张 耀

矿业实验中心 张 伟 余 哲

地学实验中心 樊行昭 余 哲

采矿工程系 田取珍 弓培林

安全工程系 赵耀江

地球科学系 曾凡桂 樊行昭

矿物加工系 王怀法 李志红

地下工程系 李 义 张世平

测绘科学系 张 锦 胡海峰

各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部门内的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自觉带头执行校、院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程。协调解决部门所属区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

建立安全信息员制度,各系、实验中心、学生年级设立安全信息员,按照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要做到反应迅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分管领导报告。

四、强化内部管理,创建“平安学院”

  第一、各部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把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到日常的教学管理中,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辅导员、班级导师要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注意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减少影响学校治安的潜在隐患;开展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第二、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师德建设,不断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树立为人师表的思想。 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疾病的及时发现和治疗工作,建立心理疾病个人档案,减少和防止学生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第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实验中心要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设备仪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实验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实验课教师要在实验前向学生说明实验注意事项,严格规范实验环节,要对实验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要加强对放射性、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加强对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学院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经批准的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周密组织,制定安全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院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指导教师要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践教学中还要确保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的场地、器材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严禁教师在教学环节擅离岗位。

  第八、加强学生校外实践的安全管理。要与实践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实践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要与实践单位签订规范的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责任,避免师生在实习环节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第九、学院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对参加社会勤工俭学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加强对用水用电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水电安全管理制度,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制度,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维修人员完成,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师生在离开办公室、教室、宿舍、实验室等必须关闭所有电器电源,节约用电。

  第十一、加强对学院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管理。要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的维护、管理,并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腐蚀、影响学生。
  五、强化保障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学院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职责、权属划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
  第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院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对于学院及周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尽快解决,不得互相推诿,推卸责任。
  第三、强化检查,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自范围内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工作,学院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不定期检查,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及时上报”,并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及时整改隐患,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健全机制、严格制度。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效机制。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学院委员会
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
2009年7月10日